企業咨詢
財產和行為稅熱點問題(2022年3月)
時間:2022-05-09 15:22:04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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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哪些納稅人可以享受“六稅兩費”減征優惠?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規定:“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小型微利企業如何確定是否能夠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答:按照企業所得稅有關規定,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后才能最終確定是否屬于小型微利企業。為增強政策確定性和可操作性,將政策紅利及時送達市場主體,避免因匯算清繳后追溯調整增加辦稅負擔,《公告》規定,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為準。企業辦理匯算清繳后確定是小型微利企業的,可自辦理匯算清繳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納稅人依據2021年辦理2020年度匯算清繳的結果確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3.新設立企業首次辦理匯算清繳前,如何確定是否能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答:在首次辦理匯算清繳前,新設立企業尚無法準確預判是否屬于小型微利企業。為增強政策確定性和可操作性,《公告》第一條第(二)項規定:1.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申報期上月末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兩項條件的,在首次辦理匯算清繳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2.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設立時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兩項條件的,設立當月依照有關規定按次申報有關“六稅兩費”時,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4.納稅人未及時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如何處理?
答:為確保納稅人足額享受減免優惠,《公告》規定,納稅人符合條件但未及時申報享受減免優惠的,可依法申請抵減以后納稅期的應納稅費款或者申請退還。對申請抵減以后納稅期的應納稅費款的,系統將在納稅人下次申報時,自動抵減同稅費種的應納稅費款。
5.新設立企業首次辦理匯算清繳后,對于申報前已按規定申報繳納的“六稅兩費”是否需要進行更正?
答:根據《公告》第一條第(二)項,新設立企業按規定辦理首次匯算清繳申報前,已按規定申報繳納“六稅兩費”的,不再根據首次匯算清繳結果進行更正。
6.逾期辦理匯算清繳或更正匯算清繳申報是否需要對“六稅兩費”的申報進行相應更正?
答:根據《公告》第一條第(三)項,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小型微利企業、新設立企業,逾期辦理或更正匯算清繳申報的,應當依據逾期辦理或更正申報的結果,按照《公告》第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六稅兩費”減免稅期間申報享受減免優惠,并應當對“六稅兩費”申報進行相應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