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管理,切實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制發《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行業所得率有關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公告》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減稅降費的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發展,降低經營成本,優化營商環境,從佛山市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的實際情況出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實施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2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主要內容
(一)明確適用范圍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和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取得的經營所得,實行核定征收的,適用《佛山市個人所得稅行業所得率表》。
(二)本年度維持各行業的行業所得率不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第二條等相關規定,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為保障相關政策的穩定性和可操作性,2024年度維持各行業的行業所得率不變,具體如下:
序號 | 行 業 | 行業所得率(%) |
|
1 | 制造業 | 7 |
其中:加工修理 | 10.5 |
2 | 批發零售和貿易業 | 7 |
3 | 服務業 | 14 |
其中:(1)飲食服務業 | 10.5 |
(2)桑拿、按摩、沐浴、沐足、發廊、美容、化妝、醫療 | 17.5 |
4 | 娛樂業 | 28 |
5 | 建筑業 | 10.5 |
6 | 交通運輸業 | 10.5 |
7 | 其他 | 14 |
(三)明年起下調各行業的行業所得率
綜合考慮當前經濟發展狀況和納稅人稅收負擔等因素,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經過測算,確定自2025年1月1日起下調各行業的行業所得率。具體調整情況如下:
序號 | 行 業 | 原行業所得率(%) | 調整后的行業所得率(%) |
1 | 制造業 | 7 | 6 |
| 其中:加工修理 | 10.5 | 6 |
2 | 批發零售和貿易業 | 7 | 6 |
3 | 服務業 | 14 | 10 |
| 其中:(1)飲食服務業 | 10.5 | 10 |
| (2)桑拿、按摩、沐浴、沐足、發廊、美容、化妝、醫療 | 17.5 | 10 |
4 | 娛樂業 | 28 | 20 |
5 | 建筑業 | 10.5 | 8 |
6 | 交通運輸業 | 10.5 | 6 |
7 | 其他 | 14 | 10 |
(四)明年起調整部分行業類別設置
為便于納稅人理解和基層稅務機關操作,自2025年1月1日起,調整原《佛山市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所得率表》的行業類別設置,取消原來的制造業中的加工修理業,以及服務業中的飲食服務業、桑拿、按摩、沐浴、沐足、發廊、美容、化妝、醫療行業分類。適用行業所得率按下表規定執行:
序號 | 行 業 | 行業所得率 (%) |
|
1 | 制造業 | 6 |
2 | 批發零售和貿易業 | 6 |
3 | 服務業 | 10 |
4 | 娛樂業 | 20 |
5 | 建筑業 | 8 |
6 | 交通運輸業 | 6 |
7 | 其他 | 10 |
三、《公告》施行時間
《公告》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