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會計
進項稅額轉出是否影響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
發文文號:[]號 發文單位: 時間:2022-06-01 13:21:43 點擊:
1083
問題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支持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以下簡稱14號公告),加大小微企業以及制造業等行業的留抵退稅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并一次性退還其存量留抵稅額。
結合具體情況,稅務總局隨即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2022年第4號),對個別征管事項作補充規定。
提醒納稅人,除關注留抵退稅政策如何退稅外,還需要關注進項稅額轉出是否影響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收到留抵退稅可否在附加稅費的計稅依據中扣除等問題。
案例
A企業為制造業小型企業,在5月準備申請退還留抵稅額,發現2019年4月至2022年3月取得的進項稅額中,增值稅專用發票500萬元,道路通行費電子普通發票100萬元,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200萬元,農產品收購發票抵扣進項稅額200萬元。
2021年12月,A企業因發生非正常損失,此前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中,有50萬元進項稅額按規定做進項稅額轉出。
A企業2022年4月按照14號公告的規定申請留抵退稅時,50萬元進項稅額轉出是否影響留抵退稅進項稅額構成比例?
分析
進項稅額轉出,不影響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的解讀》:十三、納稅人在計算進項構成比例時,是否需要對進項稅額轉出部分進行調整?
按照14號公告規定,計算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涉及的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為減輕納稅人退稅核算負擔,在計算進項構成比例時,納稅人在上述計算期間內發生的進項稅額轉出部分無需扣減。
因此,上述案例中,該納稅人2022年4月按照14號公告的規定申請留抵退稅時,進項構成比例的計算公式為:
進項構成比例=(500+100+ 200)÷(500+100+200+200)×100%=80%。
進項轉出的50萬元,在上述計算公式的分子、分母中均無需扣減。
延伸分析
附加稅費的計稅依據可扣除留抵退稅額。
納稅人取得了留抵退稅款,可以在繳納附加稅費的計稅依據中扣除。
1.《城市維護建設稅法》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應當按照規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2.《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確定辦法等事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8號規定)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以下簡稱兩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依法實際繳納的兩稅稅額,是指納稅人依照增值稅、消費稅相關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規定計算的應當繳納的兩稅稅額(不含因進口貨物或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兩稅稅額),加上增值稅免抵稅額,扣除直接減免的兩稅稅額和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后的金額。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6號)規定,納稅人自收到留抵退稅額之日起,應當在下一個納稅申報期從城建稅計稅依據中扣除。
留抵退稅額僅允許在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確定的城建稅計稅依據中扣除。當期未扣除完的余額,在以后納稅申報期按規定繼續扣除
對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更正、查補此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確定的城建稅計稅依據,允許扣除尚未扣除完的留抵退稅額。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年〕80號)規定,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案例】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5%,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2022年5月16日甲公司收到增值稅留抵退稅100萬元,2022年5月所屬期應繳納增值稅80萬元(全部為一般計稅方法)。5月份所屬期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為:(80-80)×(5%+3%+ 2%)=0(萬元);
假設6月所屬期應繳納增值稅100萬元(全部為一般計稅方法),那么6月份所屬期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為:(100-20)×(5%+3%+2%)=8(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