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區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場景
銷售方根據不同情形,使用不同種類的機動車發票。購買方購進機動車自用的,銷售方應當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購買方購進機動車用于銷售的,銷售方應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例如:某汽車4S店將庫存車輛銷售給消費者,應當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而該4S店將庫存車輛調配至集團公司下屬的其他4S店用于其對外銷售的,則應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銷售機動車發生銷售退回或開具錯誤如何處理
銷售機動車發生銷售退回或者開票有誤的情況,需要開具紅字發票,在開具紅字發票前應當收回消費者所持有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全部聯次,但以下3個情況除外:
(1)消費者已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的,不需退回報稅聯;
(2)消費者已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的,不需退回注冊登記聯;
(3)消費者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已抵扣增值稅的,不需退回抵扣聯。
注意:上述第2種情況,銷售方應該留存公安機關出具機動車注銷證明的復印件;如消費者無法取得機動車注銷證明,銷售方應留存機動車生產企業或者機動車經銷企業出具的退車證明或者相關情況說明。
3.購買方丟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無法上牌如何處理
消費者丟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無法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或者機動車注冊登記的,應向銷售方申請重新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銷售方核對消費者相關信息后,先開具紅字發票,再重新開具與原藍字發票存根聯內容一致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4.如何作廢機動車發票
1.機動車類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藍字發票均不允許作廢,只能開具紅字發票,紅字發票允許作廢。2.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允許空白作廢。3.機動車類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藍票、紅票和空白發票,均不支持作廢。
5.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打印內容出現壓線或者出格的需要紅沖重新開具嗎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打印內容出現壓線或者出格的,若內容清晰完整,無需退還重新開具。但增值稅專用發票打印壓線或錯格的,需作廢重新開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