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籌劃
銀行上市公司是如何規避企業所得稅的?
發文文號:[]號 發文單位: 時間:2019-12-17 15:04:41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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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近日通過梳理A股上市銀行年報發現,32家上市銀行中,有9家銀行所得稅實際稅負率低于10%,整體水平與2015年相比大幅降低。而各家上市銀行的稅前利潤,與2015年相比,則基本上都有一定程度提高。
從邏輯上來說,一般稅前利潤越高,所得稅稅負率就越高,如果出現相反的情況,就很有可能存在著避稅行為。那這些上市銀行是怎么操作的呢?
這就是定制型公募基金的功勞。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一條和第二條:
“一、《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于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二、納稅人購入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持有至到期,不屬于《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4點所稱的金融商品轉讓。”
因為基金收益一般屬于非保本收益,納稅人投資基金又不屬于金融商品轉讓,所以商業銀行投資定制型公募基金不征收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第二條第二項:“二、關于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因此,商業銀行投資定制型公募基金取得的收益,也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部分上市銀行所得稅實際稅負率大幅降低,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公募基金投資的大幅增加。公募基金不但具有免稅功能,其收益率往往也高于國債、地方政府債。
目前銀行投資公募基金實現避稅,多以投資“定制型公募基金”的形式開展。
此類公募基金的特征為募集時間短、認購者數量少(數量貼近公募基金投資的200人下限)、可根據客戶的需求設計產品類型(債券型、混合型等),屬于銀行委外業務的一種形式。
對銀行而言,定制型公募基金避稅功能顯著表現在,銀行若直接在市場上投資政策性銀行債和信用債,收益部分需繳納6%增值稅和25%公司所得稅,收益部分的稅負超過30%;而借道公募基金,盡管需要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但卻能將“免稅”帶來的收益留給銀行自身。
一份典型的定制型公募基金宣傳材料如此描述:假設一家銀行有20億元的信用債投資額度,按照5%年化收益計算(即,投資收益為1億元),通過定制的債券型公募基金,可以節省所得稅2500萬元,節省增值稅600萬元;投資公募基金的成本,按照千分之三的資產管理費率和萬分之五的托管費,一共是700萬元。不考慮其他成本和基金申購費用,通過定制公募基金,該銀行可節省約2400萬元。
究其根源,公募基金能夠擁有“避稅”光環,主要依據是財政部國稅總局的鼓勵政策。
近日,坊間曾傳言稱,未來可能取消針對金融機構投資公募基金的免稅政策。不過,截至目前,這一傳言并未得到證實。如果針對機構取消公募基金分紅的免稅政策,勢必侵蝕不少銀行的凈利潤,導致業績下滑。
因此,投資上市銀行的投資人,近期應高度關注公募基金相關稅收政策的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