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財政局、科技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各區稅務局:
根據《佛山市財政局佛山市科學技術局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關于印發<佛山市關于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佛財法〔2021〕8號)規定,佛山市2020年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將于2021年7月15日之后開始受理,為切實做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相關工作,特制定《佛山市2020年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申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佛山市財政局 佛山市科學技術局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
2021年7月9日
佛山市2020年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申報指南
一、事項名稱
佛山市2020年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
二、政策依據
《佛山市財政局佛山市科學技術局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關于印發<佛山市關于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佛財法〔2021〕8號)。
三、受理條件
?。ㄒ唬┗緱l件
1.申報人在2020年度內屬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計劃(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的香港居民,臺灣地區居民,外國國籍人士,或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回國留學人員和海外華僑。
2.申報人2020年度內須在佛山市注冊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機構任職或者受雇,或在佛山市提供獨立個人勞務,或在佛山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申報人在佛山市依法納稅,且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應納稅所得額的15%。
4.申報人在申請財政補貼前三年內,沒有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記錄,沒有虛報、冒領、騙取、挪用財政資金和違反科研倫理、科研誠信等不誠信行為記錄,沒有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沒有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較大數額罰款、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行政處罰,且申報人對其扣繳義務單位的以上行為或記錄不負有直接或主要責任,也不擔任具有以上行為或記錄的扣繳義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二)資格條件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的申報人,同時須在2020年度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廣東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
2.取得廣東省“人才優粵卡”的人才;
3.取得佛山市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A類或B類的人才;或符合佛山市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A類或B類申請條件,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人才;
4.實施外國人才簽證制度,取得《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的人才;
5.實施公安部支持廣東自貿區建設和創新驅動發展的16項出入境政策措施,經省科技廳(省外國專家局)、省自貿辦、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及科技(外專)部門認定為外籍和港澳臺高層次人才;
6.國家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省級及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省級及以上工程實驗室,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的科研人才;
7.佛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定的領軍人才;
8.取得優粵佛山卡A卡或B卡的人才;
9.佛山市科技創新團隊核心成員;
10.取得博士學位或有博士后經歷的人才;
11.經市認定的急需緊缺人才。
四、申報材料
?。ㄒ唬┚惩飧叨巳瞬藕途o缺人才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申請表。申請表須在佛山市扶持資金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扶持通”平臺)填報。
(二)佛山市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個人(單位)承諾書。
?。ㄈ┥陥笕擞行矸葑C件,申報人須按要求提供身份佐證材料(詳見附件1)。
?。ㄋ模┥陥笕双@國家、省級政府、佛山市認定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佐證材料(詳見附件2)
?。ㄎ澹┥陥笕伺c在佛山市注冊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機構簽訂的勞動、勞務合同或其他聘用證明材料。
?。┥陥笕吮救嗽谥袊鴥鹊亻_設和已激活的Ⅰ類銀行結算賬戶(即全功能賬戶)資料,申報人收款賬號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
?。ㄆ撸┥陥笕巳脒x人才工程或人才項目的補貼性所得的佐證材料。
?。ò耍┯煽劾U義務單位代為申報的須提供《關于佛山市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申報授權書》(詳見附件3)。
五、辦理程序
?。ㄒ唬┚W上申請
申請前,申報人須先到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獲取個人所得稅納稅信息查詢序列號。申請2020年度個稅補貼的申報人或扣繳義務單位登錄“扶持通”平臺,選擇“2020年度佛山市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專題辦理,填錄申報信息并授權導入納稅數據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申請(“扶持通”平臺操作流程詳見附件4)。
?。ǘ┚W上審核
1.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收到申報材料后,對申請進行受理及人才認定審核,并可根據需要提請其他相關人才認定部門協助審核。符合條件的,將相關材料轉交市稅務局。
2.市稅務局收到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轉交的材料后,核對對應的申報人在佛山市繳納的所得項目、已繳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等具體情況。
3.審核過程中,審核部門可根據需要要求申報人提供材料原件予以核實。
?。ㄈ┚W上確認及反饋
1.對于審核不通過的,由人才認定審核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后退回申報人,申報人如有異議,應自收到退回信息后10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補充資料后重新提交申請,逾期視為無異議;
2.市稅務局對納稅數據核對無誤后,將審核意見反饋至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于核對有誤的納稅數據,市稅務局提出審核意見并退回申報人,申報人須在10個工作日內重新授權獲取數據,并提交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申報人如對市稅務局的審核意見有異議,應及時聯系市稅務局提出意見。
(四)政策兌現
申請經審核符合財政補貼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確定補貼名單,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報人所提供個人銀行賬戶。
(五)特殊說明
1.申報人以多個身份證件登記納稅形成多個納稅識別號的,應在申請前到稅務部門辦理并檔,保證僅用一個納稅識別號申請補貼,否則因此造成補貼金額受到影響的,責任自負(辦理并檔操作指引詳見附件5)。
2.申報人提前注冊并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并獲取納稅信息查詢序列號后,可將序列號導入“扶持通”平臺,完成納稅信息錄入(操作指引詳見附件5)。
3.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應以財政補貼對應年度的次年辦理匯算清繳并補退(稅)后實際繳納稅額和應納稅所得額為準。如按規定無需匯算清繳的,以財政補貼對應年度全年實際繳納稅額和對應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準。
4.因申報人賬戶原因造成不能撥付到位的,申報人可自財政補貼審核通過之日起一年內向受理審核部門重新提交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信息并申請補發,逾期辦理的不予受理和補貼。
六、受理時間
2021年7月15日至8月31日
七、辦理時限
(一)人才資格認定審核環節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人才認定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
(二)納稅信息審核環節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稅務部門應當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
(三)補貼兌現發放環節
2021年11月30日前將資金撥付申報人個人銀行賬戶。
若審核機關在審核過程中,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申報人補正資料的時間不算在辦理時限內。
八、補辦2019年度申請
補辦2019年度佛山市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申請的申報人或扣繳義務單位,登錄“扶持通”平臺后,選擇“2019年度佛山市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專題辦理,填錄申報信息并授權導入納稅數據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申請。
補辦受理時間為2021年7月15日至8月31日,其它相關事項按照《佛山市財政局等四部門關于印發<佛山市關于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佛財法〔2019〕24號)的精神辦理。
九、咨詢查詢
網站維護咨詢電話:0757-83282211
申報咨詢電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0757-82309086
市科技局0757-83366392
市財政局0757-83282231
納稅業務咨詢電話: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