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從降本減負、優化服務、規范執法、保障權益、紓困解難、暢通渠道6個方面出臺20條舉措,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破解難題、提振信心。
據悉,意見將進一步降低民營企業稅費負擔放在首位,要求全省各級稅務機關切實抓好黨中央、國務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降本減負一系列稅費優惠政策的高效落地。
意見提出,要利用大數據分析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有針對性地將優惠政策推送給民營企業,幫助企業用足用好優惠政策。同時,創新地提出推進移動辦稅全覆蓋、推進申報集成、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等8項任務,推動稅收營商環境持續改善,為民營企業提供貫穿全程的最優服務。在“最多跑一次”100%覆蓋的基礎上,到2019年底前移動辦稅將全面覆蓋納稅人辦稅事項,基本實現辦稅“一次也不用跑”,民營企業等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的資料再精簡25%以上,納稅記錄良好的一類、二類出口企業審核辦理正常退稅的平均時間從目前的6.18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此外,為讓企業專心經營和開拓市場,意見提出要開展包容性執法、規范稅務檢查,保障民營企業法律救濟權利,進一步完善稅費政策執行方式。在包容性執法方面,完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推行“首違不罰”,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在規范稅務檢查方面,堅持“無風險不檢查、無審批不進戶、無違法不停票”。
浙江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副教授王緒強表示,意見的一大亮點在稅費政策執行方式的確定上,一方面樹立“誠信推定”理念,明確了征納雙方權責邊界,還權還責于納稅人;另一方面是堅持包容審慎監管的原則,積極培育民營企業新興經濟增長點,有利于民營企業做大做優做強。